| 健康的身体来源于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|
| ----- 健康处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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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生殖健康教育处方(皮下埋植剂取出术) |
| 1.7天呢保持手术部位干燥,3天取下绷带,5天后取下纱布、创可贴; |
| 2.3天后应采取其他避孕方法避孕; |
| 3.如有不适,应及时就诊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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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取出宫内节育器 |
| 1.休假等待康复,两周内禁止房事及盆浴。 |
| 2.如需避孕,应及时选择其他避孕方法。 |
| 3.如有腹痛、发烧等不适,应及时随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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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放置宫内节育器 |
| 1.术后一周内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。 |
| 2.两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,防止逆行感染。 |
| 3.三个月内在月经期或大小便时,注意节育器是否脱落。 |
| 4.放置宫内节育器后1个月、3个月、6个月需来我站复查,以后一年复查一次,确定是否有移位和脱落。 |
| 5.节育器到期应及时更换,绝经后半年至一年内取出。 |
| 6.可能有少量阴道出血,短期有下腹部下适,大多数人会很快消失。 |
| 发生下列情况请及时到我站检查治疗: |
| * 有出血多、明显腹痛、发烧等情况 |
| * 发现宫内节育器脱落 |
| * 月经过期有怀孕可能 |
| * 您感觉放置宫内节育器后短期内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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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八、生殖健康教育处方(皮下埋植剂取出术) |
| 1.7天呢保持手术部位干燥,3天取下绷带,5天后取下纱布、创可贴。 |
| 2.伤口局部可能出现肿胀疼痛和轻度皮下淤血。 |
| 3.可能出现月经紊乱、点滴出血等副反应,一般在3-6个月后逐渐减轻及消失;可能出现闭经。 |
| 4.可正常活动。 |
| 5.皮埋后仍需用其他方法避孕1-2天。 |
| 6.术后3个月、6个月各复查一次,以后每年复查一次。 |
| 7.为避免降低避孕效果,不宜长期同时服用或尽量少用下列药物或含有下列成分的药物:眠尔通、利眠宁、非那西丁、克霉唑、苯妥英钠、保泰松、利福平、氨卡青霉素、新霉素、四环素、氯霉素、smp(蟥胺甲氧哒嗉)、呋喃坦啶等。 |
| 8.发生下列情况请及时到医院(计划生育服务站)检查治疗: |
| * 严重头痛、急性视力障碍; * 明显的血压增高; * 可以或已发生妊娠; |
| * 闭经时间超过6个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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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九、生殖健康教育处方(人工流产) |
| 1.休息2-3周,避免劳累、着凉。 |
| 2.2周内或阴道流血未净禁止盆浴。 |
| 3.1个月内避免性生活。防止生殖道感染。 |
| 4.术后半个月来计划生育服务站(医院)检查。 |
| 5.术后有感染、残留、漏吸及宫腔粘连的可能。因此,发现下列情况请及时来医院(计划生育服务站)检查治疗: |
| * 5天内有明显腹痛,阴道出血量多,发烧等异常情况; |
| * 2周内阴道出血不止,出血量多,有血块和烂肉样物体排除; |
| * 早孕反应持续存在; * 伴随月经周期有下腹痛,月经量减少或闭经等。 |
| 6.当您采用的避孕措施可能失败时,应采取紧急避孕法:于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紧急避孕药物或者放置宫内节育器,愈早愈好,但一定要在医师指导下进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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